不可忽视的养殖粪污!在非瘟防控新形势下,面临怎样的新格局、新挑战?

  非洲猪瘟(ASF)是因家猪和野外野猪感染非洲猪瘟病毒(ASFV)而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自2018年8月初我国首次发现非洲猪瘟疫情以来,非洲猪瘟在我国呈现出迅速大范围蔓延情况。
  
  非洲猪瘟可以通过餐厨垃圾、泔水及饲料等途径再次传染,导致疫情控制困难。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广东省生猪产销形势分析》报告,广东省2019年生猪产能大幅下降,出栏总量降至2940.2万头,为近五年最低水平,较2018年减少817.2万头,同比下降21.8%;猪肉供给量相应下降至221.9万吨,较2018年减少60.1万吨,同比下降21.2%,占肉类总产量54.9%,较2018年下降8.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生猪存栏量全年持续走低,年末存栏总量降至1333.8万头,较上年末减少690.5万头,同比下降34.1%,其中能繁母猪存栏量降至131.0万头,较上年末下降87万头,同比下降39.9%,将导致2020年供应偏紧。非洲猪瘟疫情对生猪产能供应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对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提出新的要求。

 
不可忽视的养殖粪污!在非瘟防控新形势下,面临怎样的新格局、新挑战?
  
  1 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影响
  
  非洲猪瘟疫情对全国生猪养殖产业带来各个方面影响,同时也是生猪养殖业产业转型升级的一次“契机”,养殖风险的增大导致生猪养殖业准入门槛的提高。国家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高标准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养殖污染防治提出新的要求。
  
  1.1生猪养殖粪污产生格局发生变化。
  
  非洲猪瘟致死和防疫需要扑杀疑似病猪的数量庞大,加之很多养殖场因信心不足而造成我国生猪存栏量大幅下降,生猪养殖粪污产生量有所缩减。与此同时养殖企业对生猪养殖发展心存恐慌,使得在一段时间内生猪养殖粪污产生总量将会持续降低。而非洲猪瘟后幸存及恢复的生猪养殖场以大型规模化养殖场为主,导致生猪养殖粪污局部区域产生量增加及粪污治理压力增大。
  
  1.2传统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处置模式迎来新挑战。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提出全国产销平衡总体要求,其中广东省作为主销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新建猪场以规模化集中养殖为主,导致未来生猪养殖粪污大部分集中于规模化养殖场,造成局部区域粪污处理处置压力增大,而传统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处置模式粗放、效果不稳定,对非洲猪瘟病毒传播存在较大风险,亟需对负荷高、产量大的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处置技术模式进行创新。
  
  1.3对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非洲猪瘟的全面暴发对生猪养殖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一轮全面的大考,养殖模式粗放落后、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粪污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不到位的生猪养殖企业基本被淘汰。在非洲猪瘟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对新建或提升改造的生猪养殖场在栏舍建设标准、污染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设施建设标准及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2 非洲猪瘟防控下污染防治应对措施
  
  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全国各地都正在全力恢复生猪养殖,确保生猪供给。在此条件下,为保障生猪养殖有序快速恢复、推动生猪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生猪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政府、养殖企业、市场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合力。
  
  2.1 加强生猪养殖场规划管理,降低非洲猪瘟传播风险
  
  非洲猪瘟要做到可防可控,需要以生物安全体系建设为支持。为保证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有效性,行业主管部门需要从顶层规划、政策引导、技术支持等方面做好对生猪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指导和支持,有效降低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风险。
  
  一是做好顶层规划。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种养结合、种养循环、以种定养为指导思想做好生猪养殖区域布局,避免上下游、物流的相互影响。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规划,编制生猪养殖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有条件的区县应做好全县(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
  
  二是出台引导政策。出台结合当地实际的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和技术要求,指导和引导生猪养殖逐步向节水型生态养殖方式转变。养殖粪污处理优先采用“种养结合、种养循环”的农业资源化利用模式、养殖场优化选址布局等,最大限度阻隔病毒传播途径和方式。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针对部分养殖场对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理解不到位、基层管理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结合省科技厅农业科技特派员政策落实,推进大型生猪养殖场与科技特派员充分对接,基层管理部门要做好桥梁和跟踪服务,对于大型、重点生猪养殖场,要求针对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编制“一场一策”。
  
  2.2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固牢生物安全屏障
  
  在非洲猪瘟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养殖场必须从养殖场建设整体布局、栏舍建设、粪污收集转运、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标准,配套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栏舍、粪污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固牢非洲猪瘟生物安全屏障。
  
  一是优化生猪养殖场内部功能区域布局。生猪养殖场应提高功能区设计的合理性,通过优化场内道路、排水以及功能分区设计等措施提高对非洲猪瘟的防疫能力。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区和隔离区的配置应与风向相适应,道路设为单向通道,运输粪污、饲料与生猪通道不交叉,减少非洲猪瘟病毒相互传播风险。
  
  二是提高养殖场栏舍建设标准。生猪养殖栏舍建设应与粪污全量收集模式相衔接,推行节水、高效的生态养殖模式栏舍。猪舍结构设计应采用全封闭模式,依靠机械通风,将猪舍与外界环境隔断,降低人员与猪只接触。猪舍通风模式宜采用垂直通风模式,进风口需设置空气过滤装置,能够有效阻断蚊蝇、粉尘和大颗粒物质。
  
  三是完善粪污收集运输体系。应逐渐将传统人力干清粪提升改造成机械干清粪模式,避免增加工作人员传播ASFV风险。养殖场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全过程密封传输收集。在场区内应及时收集和清运猪舍粪污,对粪污进行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四是完善粪污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设施,采用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粤农农〔2018〕91号)要求,建设粪污收集、处理、储存设施。粪污经处理后污水达标排放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登记证中规定的要求。
  
  2.3 强化养殖场精细化管理,健全疫情防控体系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常态化,要求生猪养殖场的防疫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提升管理水平,重点要提升猪苗及饲料来源、养殖粪污收集处理、粪污终端处置及消毒残留物收集处理等重点风险环节的管理水平。
  
  一是控制猪苗及饲料来源。提倡生猪养殖场采用自繁自养模式,减少猪苗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科学饲养是生物安全的基础,应通过科学健康的饲料搭配提高生猪的免疫力。在饲料营养上需考虑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元素的科学配比。禁止采用餐厨垃圾及泔水替代饲料。
  
  二是强化养殖过程管理。养殖粪污或病死猪的收集运输必须采用密闭无泄漏的工具或车辆运输,避免运输过程出现“跑冒滴漏”造成沿途散播ASFV。厂区必须实施全封闭管理,要严禁外来人员参观,如果需要进入必须严格进行无菌隔离和全身消毒。场区内车辆进出也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不同阶段的生产工具与物品要保证做到专舍专用,避免混用。
  
  三是加强末端处理设施管理。非洲猪瘟病毒在粪污中也具有强传染性,应加强对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固体粪便提倡采用高温好氧堆肥工艺制成有机肥,病死猪建议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技术,养殖废水末端需配套物理或化学消毒处理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需定期对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运行效果及环境影响开展评估。
  
  2.4 发挥科技生产力的作用,突破防控技术壁垒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最大程度减少疫情的影响,需加大科技投入,突破生猪养殖恢复和疫情防控的技术壁垒,为生猪供给快速恢复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一是养殖场管理智能化。推进养殖场建设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突破,通过自动喂食、智能环控与环保、智能盘点与测重、智能健康监控等设备设施自动化,实现养殖过程“无人值守”,降低工作人员传播ASFV的风险。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时期,需及时反馈疫情。信息化、智能化的养殖场将会更加显示出强大的疫情防控能力。
  
  二是消毒剂二次污染控制。由于疫情的防控要求,生猪养殖场消毒剂的使用量普遍增加,对养殖场粪污处理的生物厌氧好氧处理核心工艺段产生较大影响。消毒剂的过量使用将增大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压力,对后续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环境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亟需控制消毒剂的二次污染问题,研发新型安全环保的消毒剂。
  
  三是种养循环新模式构建。当前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效果参差不齐、技术参数和规范没有形成体系,对非洲猪瘟病毒传播存在较大风险,因此亟需开展种养循环新模式的构建研究。从“养殖业粪污全量收集与处理工艺研发+种植业肥料产品研发+耕地土壤肥力提升+优质农产品生产+产业化推广”等全方位形成完整的创新链与产业链,并开展工程示范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突破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壁垒,从而实现规范有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降低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过程中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风险。

 
不可忽视的养殖粪污!在非瘟防控新形势下,面临怎样的新格局、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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